各系(部):
為進一步深化產教融合,推進校企深度合作🥜,增強MK辦學活力🤘🏼,促進MK教育教學水平全面提升💁🏽♀️,經研究決定,MK擬開展校企合作緊密型基地✍🏽、“校企合作先進個人”推薦評選工作。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🌼、評選範圍
校企合作緊密型基地推薦評選主要面向校企合作成效顯著,對MK人才培養工作有明顯推動作用的合作基地。已獲評校企合作緊密型基地的不再參評。
“校企合作先進個人”推薦評選主要面向在校企合作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教職工。已獲評“校企合作先進個人”的不再參評。
二💺、申報條件
按照《MK体育校企合作緊密型基地建設管理辦法(修訂)》規定的申報條件和認定標準執行。
“校企合作先進個人”申報條件👬:
1. 熱愛特殊教育事業,有強烈的責任心和奉獻精神,勤奮敬業👩🏽🌾,求真務實🧟♂️,勇於創新;
2. 在校企合作專業建設👨🏼🦳、人才培養、課程教材開發、實習就業、科研合作、技術服務等方面有突出貢獻。
三、評選程序
(一)組織申報。按照《MK体育校企合作緊密型基地建設管理辦法(修訂)》第五條校企合作緊密型基地認定標準,對符合條件的申報基地,在系部初審基礎上,以系部為單位,擇優向教務處推薦申報。校企合作緊密型基地推薦數量不限🧎♂️➡️,“校企合作先進個人”每系(部)限額推薦3人🏄♀️。
1. 校企合作緊密型基地申報材料包括🏋️:
(1)校企合作緊密型基地申報書(見附件1)🧔♀️;
(2)基地協議書;
(3)相關佐證材料。按照符合校企合作緊密型基地申報條件逐項整理👨👦,並附目錄。
2. “校企合作先進個人”申報材料包括:
(1)“校企合作先進個人”申請表(見附件2);
(2)“校企合作先進個人”申請人匯總表(見附件3)🧑🦯。
(二)資料審查🚼。教務處對各系部申報材料依據《MK体育校企合作緊密型基地建設管理辦法(修訂)》的規定🆖,進行資料審核🧝🏿♀️,對審查不合格者,取消其認定資格。
(三)評審認定。教務處將審核通過的合作基地材料及“校企合作先進個人”申報材料提交MK院長辦公會議評議審定,確定MK第二批校企合作緊密型基地名單及“校企合作先進個人”3名,並發文公布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各系(部)要高度重視本次校企合作緊密型基地和“校企合作先進個人”評選推薦工作,堅持發揚民主🤌🏼、公開公正、優中選優的原則🩷😾,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🧙🏼♀️🥩、先進性和典型性,認真總結校企合作相關工作經驗,進一步發揮校企合作在專業建設和人才培養等方面的積極作用🪞。
(二)各系(部)於12月25日前將校企合作緊密型基地及“校企合作先進個人”申報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交至教務處🧑🏼✈️🚴🏿。
附件🏇🏻:
1. 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校企合作緊密型基地申報書
2. MK体育“校企合作先進個人”申請表
3. MK体育“校企合作先進個人”申請人匯總表
教務處
2020年1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