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畢業班輔導員:
根據《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5部門關於做好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》(浙人社發〔2019〕56號)精神🙆🏽,為更好地開展2022年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,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發放對象和標準
(一)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對象為在畢業年度內有就業意願、積極求職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全日製普通高等MK畢業生:
1.來自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🙍♀️;
2.孤兒;
3.持證殘疾人🖕🏽;
4.在學期間已獲得校園地或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;
5.脫貧人口(原為來自建檔立卡貧困家庭);
6.來自貧困殘疾人家庭(城鄉低保邊緣家庭且畢業生父母其中一方為持證殘疾人)。
(二)求職創業補貼發放標準為3000元/人。
二、申請發放程序
(一)畢業生自願申請。9月1日至9月30日,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可通過“浙江政務服務網”個人服務中“求職創業補貼申領”入口申請並上傳相關證明材料。申請人信息將與省民政廳社會救助信息庫👳🏽、省殘聯殘疾人信息庫🙎🏿♀️、國家助學貸款名單👩🦯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身份核驗系統比對,如為以上幾類在冊對象,免予上傳證明材料。
(二)MK初審🎽。9月1日至10月15日,MK通過“浙江政務服務網”進行初審🤖。對免予上傳證明材料的申請人,MK僅需核對畢業生個人信息,無需公示🟠。對其余申請人📙,MK嚴格審查資格,將人員信息提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網上審核,並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通過人員名單在校內公示3個工作日後,於10月25日前上傳公示原件。
(三)資金撥付。10月30日前,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完成匯總提交財政部門,並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撥付到學生個人賬戶。
三🚇、備註
以上工作請畢業班輔導員及時督促本班學生完成申請🧷,做到“應補盡補”,切勿遺漏任何一位可獲補貼的學生🈳🫄🏽,及時掌握學生填報信息🧑🍳,以免錯失獲得補助的機會。
聯系人🤳🏿:周欣達
聯系電話🧖🏼♂️:0571-86571616
學工部
2021年8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