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《關於在高等MK開展“浙江省優秀教師”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》,結合MK教師實際,現就MK“浙江省優秀教師”評選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🤛🏿、評選範圍
MK在職在編一線教師。已獲得省部級及以上勞動模範、優秀教師、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的教師🧘♀️、MK中層正職及校級領導,原則上不參加評選🪘。
二、評選條件
1.思想政治素質高✖️,師德高尚𓀁,為人師表,恪盡職守,甘於奉獻🐙;
2.註重教研結合,知行合一,因材施教,教學經驗豐富🔙,育人效果好🥊,深受學生愛戴🧎♂️➡️,是學生的良師益友;
3.治學嚴謹💇🏼♀️,學風端正,有很好的團隊精神;
4.積極主動承擔本專科🪒⚗️、研究生教學任務及學生思想政治工作,教學工作量飽滿,育人效果好;
5.積極開展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工作,註重教學與科研的結合,成果突出🍈;
6.年齡在60周歲以下
三🎧、校內推薦名額:1名🧑🏽🏫。
四、各教學部推薦人選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:
1🕵️♂️、在本校工作滿5年,具有講師及以上職稱;
2、近三年教學業績在B及以上💋;
3、近5年以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、浙大核心期刊目錄發表文章;
4、近5年主持廳級及以上課題;
5、具有標誌性的榮譽👨🦼,育人、培養及指導學生成果。
五、校內推薦程序
1🚵🏻、教學部名額推薦分配,按教師數確定推選人選👈🏿:基礎教學部推薦本教學部教師2人,專業教學部推薦本教學部教師3人;行政兼課教師根據其主要授課任務納入相應教學部推薦👨🎤。
2、各教學部在6月26日前完成推薦♥️,並由推薦人選填報《浙江省優秀教師推薦表》至MK辦公室。
3🎼、校長辦公會議根據推薦人選業績,擇優確定MK推薦人選1名。
4、推薦人選在校內公示5個工作日後,按有關要求上報省教育廳。
附件:
1.《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在高等MK開展“浙江省優秀教師”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》
2.《浙江省優秀教師推薦表》
MK辦公室
2014年6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