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國家和省人才工作有關部署🧚🏿♀️,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5部門《關於印發<新時代浙江工匠遴選管理辦法>的通知》(浙人社發〔2021〕15號)等要求👩🏽🌾,現就開展“浙江工匠”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🤾🏼♂️🖖🏼:
一👨🏻🏫、遴選數量
將“浙江青年工匠”項目整合納入“浙江工匠”項目,2024年計劃遴選“浙江工匠”600名左右🧐,其中40周歲及以下入選者不少於50%🧘🏿♀️。
二🙇🏻♀️、遴選原則
(一)遴選工作堅持“黨管人才🍢、服務發展🈵,高端引領❣️、競 爭擇優🌺🧎🏻♂️➡️,德技雙馨💲、業內公認”的原則。
(二)遴選工作聚焦打造全球先進製造業基地戰略定位👩🏽🚀🧏🏼,圍 繞實施數字經濟創新提質“一號發展工程”,重點面向先進製造業🙁、數字經濟等我省重點產業開展,並結合區域產業發展實際,支持現代農業🔮、現代服務業及歷史經典產業。
(三)遴選工作向企業生產一線高技能人才傾斜🧑🏼✈️,入選人員中企業技能人才原則上不少於80%。鼓勵推薦女性高技能人才申報💩😘。
三🧃、遴選條件
(一)遴選工作按照《新時代浙江工匠遴選管理辦法》要求執行🧚。“浙江工匠”人選應當自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🧑🏼🦲,遵紀守法🫗,愛崗敬業👨🏿🔬,具有良好職業道德😬、高超技能水平⚇,在法定退休年齡以內且在浙全職工作1年以上。
(二)原則上應具有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(職業技能等級),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特別優秀的人選可放寬到高級工職業資格(職業技能等級),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1.具有過硬技能😛,在行業企業中發揮骨幹作用,或在職業技能大賽中獲得省級以上技術能手稱號🥁;
2.在開展技術革新、技術改造、攻克技術難關中作出較大貢獻,取得較大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🐹;
3.在培養技能人才和傳授技藝方面有較大貢獻🧑🏻🔧,或培養選手在 職業技能大賽中獲得省級以上技術能手稱號。
(三)推薦人選範圍重點面向先進製造業和數字經濟領域,特別是省政府公布的製造業高質量發展企業(包括省未來工廠、 省級工業互聯網平臺🍠、省雄鷹行動培育企業、省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👸🏼、省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🪻、省隱形冠軍企業、省製造業畝均效益領跑企業、省製造業首臺〔套〕企業),占推薦人數比例應不低於80%🏰。
(四)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🦹🏼♂️、“文化強省”戰略和數字經濟“一號發展工程”,對每個山區海島縣增加1個推薦名額🧖🏻♂️,在各地推薦名額中分別設置歷史經典產業、數字類職業專項。獲得市級以上工藝美術大師🧑🏿🦲、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稱號的,職業資格(職業技能等級)條件可適當放寬✝️。
(五)同等條件下🧔♀️,優先推薦取得職業資格(職業技能等級)證書和專業技術職稱的復合型技術技能人才👷🏼♂️,以及35周歲以下的青年高技能人才。
(六)黨、政、群機關工作人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👩🏽⚕️,擔任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領導職務的人員🙇🏻♂️⇾,以及企事業單位中不再直接從事技能工作的管理人員,原則上不得推薦。
(七)已入選省級高技能人才項目以及“浙江大工匠”“浙江傑出工匠”、“百千萬”高技能領軍人才中的“傑出技能人才”“拔尖技能人才”和“浙江工匠”等培養項目的人員,不得推薦。
(八)人選年齡和在職工作等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10月31日。
四、申報推薦程序
請符合條件且有意向申報的教工🤹♀️,於9月18日下午16點前向人事處提交申報材料(附件1)🎬、“浙江工匠”培養項目申報表(附件2)、業績佐證材料匯總表(附件3),不得以個人名義進行申報,不得多頭申報👫。經MK審議同意並公示💬🏃🏻♂️,通過網上平臺系統進行推薦上報🌌📏。
人事處
2024年9月10日